关于推行咸宁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27/2024-32506 文       号 : 咸人社文〔2024〕73号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社局、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关于推行咸宁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咸宁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打造“咸宁护工”品牌,通过建立科学评价养老护理员队伍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引导我市养老护理人才不断提升自身职业技能与综合能力,进而提高整个行业队伍的素质,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咸宁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和《咸宁市大健康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我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养老护理员基本情况、职业技能水平、奖惩情况等3大方面,下有6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根据养老护理员的学历、从事养老护理行业的年限、持有技能等级证书情况、荣誉情况、技能竞赛情况、不良记录等方面予以综合评价,得出相应分值。分值对应7个等级,1级最低、7级最高。总分为200分,1级的分值为基准分,其他级别分值按照基准分与极差分依次进行推算而成。
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
作为评价全市养老护理员队伍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今后将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有关政策和加强日常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每位养老护理员的综合评价等级信息还将逐步向社会公开,一方面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有助于市民通过相关查询找到合适的养老护理员,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
三、加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嵌入在“咸宁市养老护理人才供应链线上平台系统”中,评价结果通过系统中相关信息所对应的指标自动赋值生成。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可登录咸宁市养老护理人才供应链线上平台后台管理系统,了解本区域的养老护理员队伍综合评价总体情况,也可针对性地了解某位护理员的个人综合评价等级具体情况。
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地填报和更新机构内养老护理员的有关信息。如发现不如实填报、不及时维护和更新数据信息的情况,应第一时间督促机构整改,为确保综合评价结果准确、科学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各培训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在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将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和本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综合评价指标。
附件:咸宁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宁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咸宁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
序号 | 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计分规则 | |
1 | 基本 情况 | 学历 | 小学 | 10 | 无学历不得分 | |
初中 | 20 | |||||
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职高 | 30 | |||||
大专 | 40 | |||||
本科 | 45 | |||||
研究生及以上 | 50 | |||||
从业年限 | 满1年 | 10 | 未满1年不得分 | |||
满2年 | 15 | |||||
满4年 | 20 | |||||
满7年 | 25 | |||||
满10年 | 30 | |||||
满13年 | 35 | |||||
满16年 | 40 | |||||
满19年 | 45 | |||||
满20年 | 50 | |||||
2 | 职业 技能 | 持证情况 | 养老护理员岗位培训证书(上岗证) | 15 | 不累计 加分 未持证不得分 | |
养老护理技能水平评价证明 养老护理(医疗照护)技能水平评价证明 | 30 | |||||
初级(养老护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五级) | 35 | |||||
中级(养老护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四级) | 45 | |||||
高级(养老护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三级) | 55 | |||||
技师(养老护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二级) | 65 | |||||
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一级) | 70 | |||||
3 | 奖惩情况 | 荣誉情况 | 市级 (荣誉包括:咸宁市优秀共产党员、咸宁市劳动模范、咸宁市三八红旗手、咸宁市五一劳动奖章、咸宁工匠、咸宁市技术能手、咸宁市巾帼建功标兵、咸宁市五四奖章) | 6 | 不累计加分 | |
省部级 (荣誉包括: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工匠、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湖北省五四奖章) | 9 | |||||
国家级 (荣誉包括: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匠、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五四奖章) | 15 | |||||
竞赛情况 | 县(市、区)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获名次) | 3 | 不累计加分 | |||
咸宁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获名次) | 6 | |||||
湖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 三等奖 | 7 | ||||
二等奖 | 8 | |||||
一等奖 | 9 | |||||
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 优胜奖 | 9 | ||||
三等奖 | 11 | |||||
二等奖 | 13 | |||||
一等奖 | 15 | |||||
不良记录 | / | |||||
总分 | 200 |
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等级划分
等级 | 分值区间 |
1级 | 【15,30) |
2级 | 【30,60) |
3级 | 【60,80) |
4级 | 【80,105) |
5级 | 【105,130) |
6级 | 【130,155) |
7级 | 【155,200】 |
注:“【】”为包含;“)”为不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