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市直需补发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公示
2021年3月18日-6月30日,市就业局对因特殊原因未在2021年3月18日前来核实的46人进行了再次审核,审核结果如下:其中,有5人已在武汉就业、2人正在享受失业补助金,拟定补发失业补助金人员39人,补发失业补助金时间为2021年1-6月,2021年7月将一次性补发到位。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附:2021年市直需补发失业补助金人员的明细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