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预拨2025年上半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 团市委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级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财社发〔2020〕86号)文件要求,现对团市委大创中心申请预拨2025年上半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B918房间)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xnjy2023@163.com
附件:2025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申请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