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市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市直第一批2073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12896748元,现将返还企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918房间)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xnjy2023@163.com
附件:1.咸宁市直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公示名单
2.咸宁市直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公示名单
附件1:咸宁市直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公示名单.xlsx
附件2:咸宁市直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公示名单.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