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香城众创孵化基地2025年场租水电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宁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基地申报,我局资料审核、现场实地核查,咸宁市香城众创孵化基地17户入孵企业符合场租水电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办公楼B918房间)
电话:0715—8235686 邮箱:44579903@qq.com
附件:2025年咸宁市香城众创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场租水电补贴明细表.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