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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咸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4-29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各相关学校(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咸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5年咸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市职改办统一领导下,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统筹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咸宁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范围对象

全市拟申报参加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人员。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可由学校对申报人员单独进行水平能力测试,测试结果当年有效,经市教育局审核后,高级逐级报省职改办备案,中级逐级报市职改办备案。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教育、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市职改办审核后,可免于水平能力测试。

三、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星期六)9:00-11:00。

考试内容: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

试卷根据不同学段特点分为四个层级,分别为: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教,每个层级不再区分具体专业。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并达到晋升年限。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xianning.gov.cn/)“通知公告”栏,点击《关于开展2025年咸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里的报名链接(http://60.205.190.64:64/tyzpwb,网址5月6日开放)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二)层级选择。测试人员应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和相关条件,选择相应的层级进行报名。

(三)提交审核。下载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和本人承诺签字后,上传报名表提交审核,上传格式以照片形式上传,要求务必清晰并为彩色版(建议扫描上传)。

(四)审核缴费。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的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经审核通过后,考生点击“网上缴费”扫码缴纳费用,考生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修改、缴费而错过报考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信息经审核通过、缴费确认后不再支持更改。

(五)报名承诺制。本次测试报名实行承诺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相关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22日17:30。

(二)报名确认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23日17:30。

(三)缴费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26日17:30(报名确认后才可进行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6月6日-6月14日。

(五)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六)各县(市、区)下辖乡镇学校于5月31日前自行完成水平能力测试组织实施工作,并在测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申报人员成绩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汇总后一并将纸制材料及电子文档送交咸宁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咸宁市职改办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六、测试结果及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专业、级别应与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本年度高级(含正高)、中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结果实行双线控制,高级(含正高)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中级职称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90%以内。

合格成绩作为参加相应专业、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测试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内有效。考生2022年及以前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不再有效。

七、测试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的规定:高级按照100元/人、中级按照50元/人标准收取。

八、联系方式

考试报名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0715-8235655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专技职称科,0715-8235615

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电话,0715-8252249

附件:1.乡镇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表

      2.乡镇教师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附件1:乡镇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表.docx

          附件2:乡镇教师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docx


咸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